內政部即日起聯合經濟部、勞動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內政部營建署及消防署等5個機關權管業務,進行高風險工廠聯合檢查,優先檢查對象包括印刷電路板(PCB)生產工廠、大量使用化學品場所、面積廣大恐造成搶救困難的工廠、甲類危險性工作場所、大量毒化物運作廠家及曾發生重大事故或有重大違規事項經直轄市、縣(市)政府認為有必要納入者,預計在半年內完成檢查。
對工廠區內設置宿舍,何時啟動外勞生活管理計畫聯合檢查?勞動部政次施克和說,正在開會研擬中,將優先檢查3年內30人以上有向1955申訴過的工廠;若內政部聯合檢查工廠有一併檢查宿舍,他非常樂見,不過勞動部的外勞生活管理計畫檢查仍會進行。
內政部消防署副署長江濟人說明,這次聯合工廠稽查會優先對類似敬鵬工廠的印刷電路板(PCB)生產工廠,PCB工廠設置在北部較多,實施方式由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就轄區特性篩選出檢查對象,並與相關機關組成聯合稽查小組,預計在半年內完成檢查,如果對象太多,將再予延長檢查時間,展現政府落實聯合檢查之決心。檢查有缺失部分,由相關機關依法處分,並予列管至改善為止。
至於營建單位除檢查工廠外,是否會一併檢查廠區內宿舍,江濟人表示,則由地方政府及營建單位自行規劃。
內政部21日函「高風險性工廠聯合安全檢查計畫」及「使用化學品工廠或倉儲應提供廠區化學品種類及數量配置圖行政指導綱領」。
內政部表示,聯合檢查對象包括:一、 印刷電路板(PCB)生產工廠。(優先辦理);二、 達管制量30倍以上之公共危險物品製造、儲存或處理場所;三、 總樓地板面積達1,000m2以上,且致災時恐造成搶救困難之工廠。
四、 勞動檢查法授權訂定之危險性工作場所審查及檢查辦法所稱甲類危險性工作場所(甲類危險工作場所係指從事石油產品之裂解反應,以製造石化基本原料之工作場所;及製造、處置、使用危險物、有害物之數量達一定規定數量之工作場所。)
五、 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公告毒化物大量運作或核有許可證之運作廠家(依公告毒化物管制濃度及大量運作基準);六、 其他經直轄市、縣(市)政府認為有必要列入聯合檢查之工廠(曾發生重大事故、有重大違規事項等)。
此外,內政部已函頒「使用化學品工廠或倉儲應提供廠區化學品種類及數量配置圖行政指導綱領」,要求有製造、處理、使用或儲存下列化學品之工廠或倉儲應繪製化學品種類及數量配置圖,置於警衛室或常時有人駐守之值日室之固定位置,並至少每半年更新1次。
內政部說,指導綱領的推動,亦透過相關部會共同合作,要求企業善盡防災責任,於發生災害時立即主動提供化學品配置圖,及指派專人提供相關資訊。
資料來源︰外籍勞工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