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成員須參與課程 避免違規遭撤照 為確保董事會、管理階層及菲律賓仲介從業人員充分了解從事海外勞務輸出業務所需承擔的責任,避免後續因違反規定而面臨停業、撤照處分,菲律賓海外就業署(POEA)日前發布新規定,規範所有人力仲介公司相關人員須參加講習課程,當局將以此作為核發執照的條件。 基於強化對人力仲介公司的教育,提升服務品質,菲律賓政府在2016年制定規則及條例,針對從事漁工及其他陸上工作的仲介公司,主管機關應辦理核發執照前的講習(PLOS, Pre-Licensing),以及在職教育(CAEP, Continuing Agency Education Program)等兩種講習,讓從事相關業務的人員定期參與,即時了解政府政策、新修法規及市場動態,從事勞務輸出的業務能充分保障菲勞權益。 據了解,過去參訓對象僅限定機構內特定職位,經營人、合夥人、負責人等高階職務參與PLOS,其餘一般從業人員及個人則為在職訓練的受訓對象,此次修正規範則將對象擴大為董事會,須參與前述兩項課程。 相關規範自即日起生效。管理階層名單如有變更,也將被要求補參與課程以符合法規,除非該人員可提出已參與過課程的證明才可排除。 資料來源:外籍勞工通訊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