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要求提升彈性工時申請比率 行政院11日召開「行政院性別平等會第20次委員會議」,其中就為養兒育女所需的「彈性工作」、優化公共托育政策等議題進行討論,會中要求勞動部針對雇主及受僱者持續加強宣導《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9條的彈性工作規定,並研擬積極鼓勵措施,提升彈性工時的申請比率,以及試辦30人以下事業單位和擴大申請對象包括照顧家中長者或身障者。 行政院指出,本次會議委員就建構我國工作家庭平衡的環境,建議相關部會積極研擬推動「彈性工作」,副院長陳其邁於會中請勞動部針對雇主及受僱者持續加強宣導「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9條的彈性工作規定,並研擬積極鼓勵措施,提升彈性工時的申請比率,以及試辦30人以下事業單位和擴大申請對象(包括照顧家中長者或身心障礙者)的適用;另在公部門方面,也請人事行政總處優先就最有需求的部會及工作類別,推動試辦彈性工作,並訂好相關配套措施,讓有育兒需要的員工能夠更有彈性,在照顧家庭與工作職涯中取得平衡,也能讓婦女勞動力參與率能夠提升。 另院長蘇貞昌指出,台灣低生育率,已是嚴重國安問題,請衛福部、教育部等逐一盤點目前所執行的托育政策與實際人民需要是否仍存有落差,務必以解決問題為出發,展現政府的決心與效率,達到有助提升生育率、婦女就業率,並能減輕父母養兒育女負擔政策目標。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謝倩蒨表示,為了解《性別工作平等法》實施情形及受僱者在職場就業平等實況,統計處去年辦理「僱用管理就業平等概況調查」、「工作場所就業平等概況調查」,其中有未滿3歲子女申請減少工作時間之女性受僱者最近一年申請比率為3.6%;至於有未滿3歲子女之女性受僱者最近一年申請調整工作時間占12.0%。 針對副院長要求提升彈性工時的申請比率,研擬鼓勵措施,謝倩蒨指出,勞動部有辦理表揚家庭與工作平衡獎項,未來會加強宣導、辦理焦點座談等,另《性別工作平等法》是規範30人以上事業單位,將鼓勵30人以下事業單位辦理,除照顧家中幼兒外,擴大照顧家中長者或身心障礙者也能適用。 資料來源:外籍勞工通訊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