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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23 勞保局網路申辦新增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70人以上企業調整勞保職災費率已發函通知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十一月廿三日臺北報導】就業保險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自98年5月1日開辦迄今,已有61萬多人次申請,發放金額超過587億2千多萬餘元,爸、媽申辦比例為2:8。勞動部勞保局便民服務措施再增加一項,網路申辦的給付項目,除現行勞、國保生育給付、勞保老年給付、家屬死亡給付及就保提早就業獎助津貼,即日起新增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也可以透過網路申辦。

勞保局提醒民眾,網路或書面申請只要選擇一項辦理即可,已完成網路申辦之爸媽,即無需再另寄申請書件或補送育嬰留職停薪證明及戶口名簿影本等附件到勞保局,如重複送件反而會因為併案審查而增加核付的時間。

勞保局表示, 持有自然人憑證的民眾,只要備妥投保單位出具之「育嬰留職停薪證明」電子檔,就可以透過網路以自然人憑證登入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個人網路申報及查詢作業」(https://edesk.bli.gov.tw/na/),選擇「申辦作業」/「就保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申辦」功能,即可進入申辦程序。

勞保局指出,目前已申請使用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的投保單位有21萬家,該等單位為所屬員工申辦時,只要於「憑證註冊與指派作業」/「指派作業」/「授權指派作業」,新增投保單位經辦人之「就保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申辦」權限,即可以經辦人之自然人憑證登入「投保單位網路申報及查詢作業」(https://edesk.bli.gov.tw/cpa/),選擇「勞、就保給付申辦作業」/「就保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申辦」功能,為所屬員工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並上傳申請人出具同意由投保單位為其申辦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之「同意書」電子檔。

另外,勞保局指出,自108年1月1日起職業災害保險費率平均為0.21% (0.14%+0.07%),已在10月底發函通知各相關投保單位,適用對象為106年7月1日起至107年6月30日止,平均僱用被保險人數達70人以上之投保單位,其行業別災害費率應按其104年至106年職業災害保險給付總額占應繳職業災害保險費總額之比率高低計算調整。 

勞保局說明,108年度計有1萬2,226家投保單位適用勞工保險職業災害保險實績費率(較 107年增加274家),其中減收職業災害保險費者計9,200家(占75.2%),加收者計2,167家(占17.7%),維持原費率者計859家(占7%),另107年度適用實績費率之單位中有632家於108年度不再適用。

又行業別災害費率最低減收至35%,共2,839家,行業別以批發業最多,計520家(占18.32%);加收最高至40%,共1,176家,行業別以電子零組件、電腦、電子產品及光學製品、電力設備及配備製造業最多,計140家(占11.9%)。

 

資料來源:外籍勞工通訊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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