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17 | 地方自辦與專班併行 培訓照服員近6千人 運用獎勵措施 推介失業勞工千人進照服業 |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十月十七日臺北報導】 因應《長期照顧服務法》施行,勞動部配合衛福部擴大辦理照顧服務員訓練,並補助地方政府運用自訓自用及專班訓練雙軌辦理,以充裕長期照顧十年計畫2.0之照顧人力需求,截至107年1月至8月,共培訓5,593人;另今年運用就業獎勵措施已推介1千餘名失業勞工投入照顧服務工作。 勞動部表示,今年開始將照顧服務員訓練回歸各地方政府自辦,為了協助地方政府辦好訓練,勞動部放寬相關補助辦法,用人單位自辦自用照服員訓練,只要留用8成以上就補助;參訓勞工也不再全部限定失業勞工,在職勞工比率可達15%,讓有意投入照服員的在職勞工有機會參訓。 勞動部說明,以往照服員訓練由勞動部各分署辦理,政府推動長照2.0計畫後,認為地方政府更了解在地需求,107年起回歸地方政府自辦,勞動部訂定計畫提供補助,除補助訓練費用,參訓者也提供80%至100%學費補助。 勞動部指出,照服員訓後證照分學科及術科(實做),由於不少學科可以透過線上學習,因此修改規定讓地方政府及用人單位開設照服員訓練課程時,可以只開術科課程,不限學科上課時數。鑑於離島及偏鄉地區,不易找到師資,勞動部也提高原住民區及離島區域授課鐘點費2成。 勞動部表示,參加地方政府及用人單位照服員訓練,若屬失業勞工、獨力負擔家計等特殊對象,學費全免;若屬一般勞工,則可補助8成學費。 為配合長照服務體系發展及協助充實照顧服務人力,勞動部運用就業獎勵措施,鼓勵失業勞工投入照顧服務工作,每月5,000元至7,000元的照顧服務就業獎勵,最長核發18個月,最高核發10萬8,000元;截至107年1月至8月,共協助1,301名失業勞工於照顧機構、居家服務單位及日間照顧中心從事照顧服務工作。
資源來源:外籍勞工通訊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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