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記者黃秀娟十月八日臺北報導】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8日邀集行政院、勞動部、衛福部、國防部等相關部會就「因應氣候變遷所造成極端天然災害之醫療緊急應變、資源調度及統籌機制」專案報告,其中勞動部由職安署長鄒子廉代表報告勞動相關範圍,面對日趨頻繁的天然災害,將持續透過宣導、檢查及輔導等措施,協助事業單位於施工規劃階段實施天然災害風險評估,並採取各項安全衛生設施及應變作為。
鄒子廉指出,天然災害發生時,依災害防救法規定,如有需要,勞動部配合風災及震災(主管機關:內政部)、水災及旱災(主管機關:經濟部)、寒害及土石流(主管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等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實施災害應變及復原重建,並督導勞工作業場所災害應變處理、協調各類技術人員協助救災、督導勞工傷亡災害之檢查及善後處理等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