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長榮航空企業工會、中華航空企業工會等30日上午赴勞動部抗議,要求將天災假即刻立法,給予勞工明確不出勤的權利,並控訴長榮與華航片面修改請假規定,資方以「公共運輸的責任」為由,限縮甚至刁難員工申請天災假的權利。
對於勞團提出的訴求,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專門委員王金蓉答覆,以颱風為例,出勤仍以勞工安全為考量,依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只要勞工居住地、工作地或上下班經過縣市因颱風停班停課,勞工可不出勤,雇主可不支薪,但不得因此扣發全勤獎金或有其他不利行為。
王金蓉指出,若是被扣發全勤獎金,將會以違反勞基法工資未全額給付,處雇主2萬元至100萬元罰鍰。至於在天災假立法部分,王金蓉則說,目前各界意見多元分歧,會審慎評估。
勞團指出,一旦發生颱風等天然災害,各地方主管機關可依據「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宣布停班停課,適用對象為政府各級機關及學校。對勞工來說唯一的保障卻僅有「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這份要點只是行政指導,對不出勤之權利、薪資應如何計算等,並沒有強制力,不僅容易衍生勞資爭議,更可能導致勞工冒著危險在颱風天出勤,形同「賣命」,因此要求勞動部盡速訂立天災假專法。
資料來源︰外籍勞工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