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勞工施工安全,自108年元旦起,營造工地使用之鋼管施工架應全面符合國家標準CNS 4750,以落實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9條第1款規定,雇主若未使用合於國家標準CNS 4750的施工架,將處3萬元至30萬元罰鍰。
勞動部指出,鋼管施工架是營造工地提供勞工作業最常見的臨時性構造物,也是營造工程職業災害主要媒介物之一,根據勞動部職安署102年至106年營造業工作場所重大職災統計資料,施工架即占所有災害媒介物15.5%。
勞動部提醒,鋼管施工架之用途,一般以提供營造工地勞工於高處作業使用,例如:建築工地外牆、電梯井及天井等相關作業,亦有作為模板支撐使用,常見的災害有墜落及倒塌等災害,以營造死亡人數年平均150人,其中因為施工架死亡約有25人。
為有效保障施工架相關作業勞工安全,勞動部已將營造工地使用之鋼管施工架應全面符合國家標準CNS 4750,列為108年度勞動檢查方針,因此明年會重點檢查營造作業使用之鋼管施工架是否符合國家標準CNS4750,並依職安署「施工架作業安全檢查重點及注意事項」辦理。
勞動部表示,為順利推動該項政策,保障勞工作業安全,並鼓勵具生產符合國家標準CNS4750鋼管施工架能力之廠商投入生產,除於推動期程初期協助登錄廠商名單於職安署網頁,提供施工廠商選擇外,並透過部會合作,請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協助輔導鋼管施工架製造廠商通過正字標記驗證,經統計至目前為止,通過驗證廠商已有24家,可供應市場需求。
勞動部說,在102年施工架有9成都不符合規定,分階段推廣宣導,目前僅有4成不符合規定,明年起有施工架需求的雇主應使用通過驗證廠商產品,若查獲使用不合規定施工架將處3萬元至30萬元罰鍰,另若導致職災死亡將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資料來源︰外籍勞工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