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一家公司不論有無成立福委會,是否每月都可扣職工福利金? 答: 依職工福利金條例規定,公司僱用勞工在50人以上必須設立福委會,50人以下公司則無強制。但就算是依法設立之福委會,也只能依法令規定扣繳勞工工資(月薪扣0.5%),不能溢扣;反之,若未依法成立福委會而逕自從勞工薪水扣繳金額作為公基金等用途,就涉違反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規定,可處罰鍰新臺幣2萬元至100萬元。
資料來源︰外籍勞工通訊社